最近的火辣新聞中,能形成話題的不是什麽菜鳥太空旅行者,而是器官捐贈。
至少對我而言,上太空只是一個花錢又沒意義的東西,而且技術是別人的,做的試驗也是陳舊的,最無聊的是在太空站祈禱,宣揚宗教。
宗教和科學可以結合起來的?看來又是一個無聊遊戲。
但是,鄭慧儀換心事件的卻引起了不少人(至少我是其中之一)的反省。
因爲捐贈器官是和傳統信念背道而馳,要打破常年累積的信念真的不容易。
可是,我只是想,爲什麽人死後一定要全屍?
我們可以從歷史的角度來詮釋這種信念的由來.
古代沒有什麽移植器官的説法,一個人死後所有東西都用不着。
家人或親屬會將屍體弄得漂漂亮亮,希望死者能光彩華麗的離開這世界。
而且,只有十惡不作的壞人才是死後被鞭屍,才難以恢復生前的面貌。
因此我們可以想象死後能有全屍是多麽重要?
久而久之,死後全屍的想法便根深蒂固圍繞著我們直到現在。
生命是可貴的,延續別人的生命更難得可貴!
萬一的萬一,我不會後悔將我全身器官都捐出來,唯一擔心的是會不會有黑箱操作,窮人遙遙無期都得不到適合他們的器官移植,而有錢有勢的人很快便健康成長。
那麽真的會荒廢捐贈者的一番心意了。
6 comments:
有钱什么就不会死,没钱就等死.社会是这样子.无奈.
所以我們應該努力賺錢,然後學會捐錢。
就從捐給我開始。。。哈哈!
have been thinking about this since long time ago.
as my neighbour/brother, please please tell my family of my will, if there is any 3long2short, i really dont mind giving away anything if it helps.
Anyway, I wish we still can meet each other and have drink when we are 80++ years old. Ha!
所以我也加入了捐赠器官的行列。
有一天,当我不在世,愿这份祝福使人可以延续他们的生命。
看來許多人都相信延續別人生命的意義了。。。可喜可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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