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進步了,
最明顯就是人擁有自己的自主權,
能選擇自己喜歡的東西,也能放棄屬於自己的東西。
因此,
分手只是戀愛的過程,
離婚也只是結婚后的其中一個結局。
無論如何相愛的兩個人,
無論多麽甜蜜,無論多麽難捨難分,
中間始終有著一條河代表著邊界,把他們倆的領土給分開。
他們只是各自站在自己的領土,
和令一半手牽手,讓河流在彼此的手下流過。
稍微有不能挽回的決定,便會立刻放開手,
站囘自己的領土上,身體強烈的傳達了不滿的訊息。
就算那些決定結婚的,也需要簽上一份證書,
證明這兩塊領土正式結盟,二和為一。
但,河流依然存在,
一樣的,稍微一些不能挽救的因素,
大家也會放開手,站在自己的領土上,
望著對方,身體強烈的傳達了不滿的訊息。
什麽先了解,才戀愛。先戀愛,才結婚都是沒用的。
因爲
情侶是失和后才分手,夫妻是結婚后才失和。
這就是人生,
苦中作樂,調節細節,活的沒有自己。
1 comment:
bro,at least u are not of them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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